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30 日主持召开了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施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及专家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施工、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位于德州乐陵市铁营镇循环经济示范园内,项目主要处理处置服务地域内的工业危险废物。工程于 2016 年 4 月开始建设,2017 年 9 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15年6月15日,德州市水利局以德水保[2015]2 号文对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0.97 公顷。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本工程主体工程初步设计中,对于水土保持部分进行了设计。2016年7月7日,德建政发[2016]6号对本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内容进行了具体施工。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17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绿景生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编制了《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报告主要结论为:落实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扰动土地整治率 99.53%,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98.11%,土壤流失控制比 1.02,拦渣率 99.92%,林草植被恢复率 97.25%,林草覆盖率16.73%。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绿景生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根据建设单位自查情况,结合现场核查、质量检验,各项措施基本布设到位,质量合格,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达到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1、建设单位应加强资料整理(影像资料)、归档; 2、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提高植被成活率,对重点排水设施加强巡查和维护; 3、本项目二期工程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保措施,工程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admin_/Images/proImg/file/20171221/20171221144108_405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