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6日,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组织有关单位成立验收组对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以下单位及个人: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山东派瑞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山东格林监测股份有限公司(监测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项目设计单位)、德州天元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南京中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核工业格林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以及3名专家成员(名单附后)。
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和监测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报告的汇报,对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位于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园区八路以北,曙光路以西。
项目设计年处理危险废物约4.73万t/a(不含自产危险废物约0.6万t/a),包括焚烧处理、废酸碱物化处理、固化处理、安全填埋等处理单元。新建1套30t/d焚烧处理系统,设计年处理废物1万吨;废酸碱物化处理设计日平均处理能力60t,新建1套废酸碱中和处理设施;固化处理设计处理能力2.33万t/a(日平均处理能力70.7t,其中自产量约0.6万t/a);安全填埋建设1座总库容42.25万m3填埋场,设计服务期限18.4年,分两期建设(本次验收只针对一期建设内容,建成库容为21.73万m3)。项目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贮存系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综合楼、宿舍楼、食堂及活动室、变电室、洗车台、车库及维修间、停车场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8月12、13日通过了专家技术评审会,2015年9月9日得到德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德环办字〔2015〕208号)。
该项目于2016年5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建设完成焚烧系统、酸碱中和处理设施、固化系统,配套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系统、生活和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填埋场一期工程。与此同时,该项目开始调试运行。
2017年10月,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开始组织项目自主验收工作,委托山东派瑞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编写了《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方案》。2017年10月23日、24日,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化低碳技术工程中心完成了对该项目的现场验收监测,并于10月30日出具了《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现场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目前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目前实际总投资额为30000万元(不含填埋场二期工程),其中环保投资为800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2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全部厂区,包括焚烧系统、酸碱中和处理设施、固化系统,配套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系统、生活和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综合楼、宿舍楼、食堂及活动室、变电室、洗车台、车库及维修间、停车场及其他附属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工程与环评阶段对比无重大变动,实际建设中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一)项目物化车间布置优化设计。原环评中储存区设置2个20m3废碱储罐、2个20m3原料碱储罐;4个20m3废酸储罐、1个15m3原料酸储罐;处置区设置2个20m3综合反应槽、1个20m3高效沉淀槽。实际建设中储存区设置2个20m3废碱储罐、2个15m3原料碱储罐;5个20m3废酸储罐、1个15m3原料酸储罐;1个20m3COD废液储罐;1个20m3含氟废液储罐;1个20m3重金属废液储罐;处置区设置4个20m3综合反应槽、4个20m3高效沉淀槽。主要为储存容器数量和容积变化,对项目影响较小。
(二)固化车间未建料坑。因固化中有部分粉状废物,采用料坑会导致现场工作环境较差,需固化废物实际存放在暂存库或固化车间待处置区内。
(三)原环评中焚烧罐区设置2个20m3高热值可燃废液储罐,3个20m3低热值可燃废液储罐和2个20m3轻柴油储罐,实际建设中改为设置1个30m3高热值可燃废液储罐,1个30m3低热值可燃废液储罐,1个30m3碱液罐和1个30m3轻柴油储罐,主要体现为容器数量及容积变化,主要为优化生产设计。
(四)公司不再自行配套组建危险废物运输车队,改为和有资质的危废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协议,由第三方公司运输。
(五)原环评中供电设立两路独立电源。实际建设中,公司配备柴油发电机,停电后1min内可供电,可以保证厂内主要设备、消防系统的供电。
(六)焚烧炉烟气治理措施采用“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湿法脱酸”烟气净化工艺处理;与原环评中“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法脱酸+催化布袋去除二噁英除尘+湿法脱酸+预留SCR脱硝”工艺略有不同。实际监测结果能够达标排放,达到环评预期要求。
(七)原环评中烟囱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实际建设中采用玻璃钢材质,防腐性能更加优化。
(八)生活污水直接和其他废水一起进入预处理系统。后续系统取消活性炭吸附环节,增加处置不合格重新进入污水系统处理管线。与原环评中“预处理系统采用‘综合调节池+高效气浮系统+还原反应槽+中和反应槽+高效沉淀池’,处理后废水排入中间水池,同生活污水混合后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相比,设计更加优化。
(九)破碎机处置量为4t/h,空压机为2台,余热锅炉蒸发量为6.6t/h,蒸汽额定压力为1.35Mpa。与原环评中“破碎机处理量为3t/h,空压机3台,锅炉蒸发量4t/h”相比,与焚烧系统设计配套。
(十)废盐采用重新用耐腐蚀不易变形包装桶包装后进行填埋处理,保证废盐不会溶出。与原环评中“废盐送固化车间固化,鉴定合格后送填埋区填埋”处理方式不同。经判断较原环评中处理方式更加科学,对周围环境影响更小。
(十一)原环评中规划的燃气锅炉(冬季取暖用)未建设,运行过程中余热锅炉能够满足项目取暖需求,后续不再建设。
(十二)预冷器出来的烟气洗涤水进入三效脱盐系统处理后进入急冷塔回用。与原环评中“水平衡图中,烟气洗涤水去往预冷器,再去往急冷塔”相比,优化了工艺设计。
(十三)项目柴油及废液储罐区东侧加设事故水罐1座,对事故废水收集更加迅速,进一步降低事故状态下废水的影响。
(十四)项目原环评焚烧系统辅助燃料为柴油,建设过程中增加天然气为辅助燃料,柴油系统为备用助燃系统。
综上,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主要体现为优化原有环评污染防治措施,降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等,且变化较小,无需重新报批环境文件,已在“报告”中进行说明。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渗滤液、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物化车间酸碱中和废水经多效蒸发器进行脱盐处理,其中部分回用于酸碱中和药剂配备和固化工工段,剩余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同经预处理后排入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多效蒸发器设计处理能力3m3/h,设计处理效率90%以上。
软水制备废水、烟气洗涤、预冷器排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全盐量,经多效蒸发后部分回用于急冷塔补水等工段,其余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同经预处理后排入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填埋场渗滤液,实验室危险废物化验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车辆、容器、车间冲洗废水等经过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中间水池,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还原+中和+水解酸化+A2O+MBR+消毒”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8.3m3/h,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由铁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危废暂存库产生的废气,物化过程产生的酸雾,危险废物焚烧烟气,固化车间粉尘,危险废物填埋过程中产生的填埋废气及无组织扬尘,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
有机暂存库(2座)废气经2套“废气浓缩吸附净化装置+UV光解装置”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无机暂存库和甲类暂存库废气分别经1套“废气浓缩吸附净化装置+UV光解装置”和1套“碱吸收法+UV光解装置”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
物化车间废气经1套“酸雾净化塔+UV高效光解除臭系统”处理,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
焚烧炉焚烧烟气经1套“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湿法脱酸”处理,处理后由1根50m排气筒排放。
固化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在配料机、搅拌机、搅拌机落料处和出料斗处均采取加罩密闭措施,收集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稳态噪声源主要包括焚烧炉、余热锅炉、各类风机、空压机、水泵等,主要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进行治理。
项目周围主要为一般工业企业,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1100m的闫北村,受项目噪声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焚烧产生的灰渣、物化絮凝残渣送至固化车间进行固化,经鉴定合格后送填埋区填埋;废水蒸发废盐单独密闭包装,设置分区单独填埋;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等送焚烧系统进行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无外排。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各罐区四周设置围堰,围堰东侧建设60m3事故水罐1座,对事故废水可以进行有效收集。
(2)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填埋库区(一期)、渗滤液调节池及预留用地、污水处理站、物化处理站、物化结晶区、固化车间、焚烧车间、有机废物暂存库、无机废物暂存库、甲类废物暂存库、可燃废液储罐区等设施及周围地区等重点防渗区已经进行了防渗处理。
(3)在厂区周边布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9眼。
(4)已经建设有效容积为780m3的事故水池一座,建设900m3初期雨水池一座。
(5)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准备了应急储备物资和应急监测仪器,能够满足项目突发事故应急所需。
2、在线监测装置
焚烧炉排气筒已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对焚烧废气进行实时监测,并与环境监管部门系统实现数据联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经验收监测,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废水中COD、BOD5、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排放:
项目有机暂存库排气筒(1#)臭气浓度、NH3、H2S等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非甲烷总烃等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项目无机暂存库排气筒(2#)臭气浓度、NH3、H2S等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HCl、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项目物化车间排气筒(3#)HCl、氟化物、硫酸雾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项目焚烧炉排气筒(4#)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第四时段表2一般控制区的要求;氟化氢、HCl、汞、镉、二噁英毒性当量(TEQ)等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标准。
项目固化车间排气筒(5#)颗粒物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第四时段表2一般控制区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臭气浓度NH3、H2S、甲硫醇等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要求;颗粒物、氟化氢、HCl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3、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昼夜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各类重金属及COD和氨氮等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多效蒸发器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为:SS86.8%,溶解性总固体98.9%;污水处理站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为:COD93.5%,BOD596.2%,氨氮97.3%,SS86.8%,全盐量39.8%。本项目监测期间,多效蒸发器和污水处理站污染物去除效率能够满足环评设计指标。
2、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污染物去除效率如下:
项目有机暂存库“废气浓缩吸附净化装置+UV光解装置”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为:NH390.09%,H2S90.38%,非甲烷总烃90.34%。
无机暂存库“废气浓缩吸附净化装置+UV光解装置”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为:NH381.78%,H2S85.66%,HCl83.57%,氟化物83.43%,非甲烷总烃84.28%。
甲类暂存库“碱吸收法+UV光解装置”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为:NH379.18%,H2S70.81%,HCl76.16%,氟化物76.44%,非甲烷总烃75.92%。
物化车间“酸雾净化塔+UV高效光解除臭系统”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为:HCl90.17%,氟化物90.35%,硫酸雾90.35%。
焚烧炉“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湿法脱酸”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为:颗粒物99.54%,SO287.14%,NOX57.41%,氟化氢89.92%,HCl90.03%,汞45.59%,镉56.43%,镍74.75%,铅37.9%,锡45.29%,砷37.50%,铬32.35%,锑24.32%,铜20.78%,锰8.28%。
固化车间“布袋除尘器”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为:颗粒物95.77%。
本项目监测期间,各废气处理装置污染物去除效率能够满足环评设计指标。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项目监测结果,噪声治理措施的降噪效果约为40dB(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针对闫北村、郑家庙、王家滩子、厂区监控井地下水例行监测数据,项目周围地下水水质与环评前基本没有变化。
根据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针对闫北村、郑家庙环境空气和土壤的例行监测数据,项目周围环境空气和土壤情况与环评前基本没有变化。
六、验收结论
根据本次现场监测及调查结果,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基本落实到位,主要外排污染物均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及相关要求,本次验收基本合格。
附: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单位及人员名单
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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